第(2/3)页 不然若是平时在林子里遇到,此刻恐怕早已打成了一片狼藉! 当然,李小烽没开枪,不是说他就怕了这只公棕熊。 步枪弹之下众生平等,哪怕这公棕熊再肥上个一两百斤,这么近的距离被打中,该死也得死。 只是李小烽觉得在这里杀了它太可惜了。 公棕熊的领地很大,不是那么容易能遇到的,此时杀了它,啥也取不走,除了白浪费子弹以外,还纯在便宜别人。 再者棕熊虽然危险,但同样也是行走的宝库,记住它活动的这片区域,等以后装备齐全了,再过来收拾它也不迟! …… 带着追风返回腚沟子河时,众猎户都已经休息完了。 看到李小烽带着大雁回来,老舅也没多说,只是招呼他赶紧收拾东西准备回去。 已经习惯了......这小子空手回来才会让他觉得稀奇...... 三十六只野鸭子,吃了三只,还剩三十三只,都被老舅用水草搓的草绳绑的结实,野鸭蛋则由小胖小心翼翼的拿衣服包起来捧好。 一行人集合完毕,浩浩荡荡的往回走。 依旧是过夹皮沟,穿松柏林,翻秃顶子山,因为时间的原因,一行人路上根本就没敢休息,一直都在急行。 饶是如此,到达莽林子时,天也已经大黑了。 好在人手够多,一行人大声说话壮胆,哄哄吵吵的,也没遇到啥危险,八点左右,终于平安的回到了夹皮沟。 一一告别之后,老舅三人先去了李小烽家。 追风先进家门,随后林秀英就跑了出来,看到满载而归的三人,肉眼可见的舒了一大口气,整个人都在一瞬间放松了不少。 “怎么每次都回来的这么晚?” “知不知道,家里人都担心的吃不下饭。” 林秀英远远的迎出来,一边帮着拿货,一边小声埋怨道。 “下次一定,下次一定!” 李小烽嘿嘿一笑,把大雁递给英子。 第(2/3)页